1 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。
2 建筑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、构配件、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。
3 室内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、门窗、构配件、墙面做法、固定家具、灯具、必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、灯具、装饰物件等(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线,可根据具体情况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结构顶棚)。
4 平面形状曲折的建筑物,可绘制展开立面图、展开室内立面图。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,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、室内立面图,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“展开”二字。
5 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,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,立面图可绘制一半,并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。
6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,相同的门窗、阳台、外檐装修、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,绘出其完整图形,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。
7 在建筑物立面图上,外墙表面分格线应表示清楚。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。
8 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,宜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。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定名称。
9 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,应根据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定
建筑制图剖面图的规定
1 剖面图的剖切部位,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深度,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、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。
2 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。
3 建筑剖面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、构配件以及必要的尺寸、标高等。
4 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、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
5 画室内立面时,相应部位的墙体、楼地面的剖切面宜有所表示。必要时,占空间较大的设备管线、灯具等的剖切面,应在图纸上绘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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